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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

时间:2019-03-29 16:35:09  浏览:  来源:学生管理科

南京师范大学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以及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为倡导优良校风、学风,建立完善的学生激励机制,结合黄金城棋牌9915con2009具体情况,特设立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比目的

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立的目的在于倡导优良校风、学风,鼓励黄金城棋牌9915con2009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当先进,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比条件

凡黄金城棋牌9915con2009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行为或不在处分期间;

(三)勤奋学习,开拓创新,注重自身综合素质培养和综合能力提升。

三、评比等级、金额及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

1. 一等奖每人每月150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5%;

2. 二等奖每人每月100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10%;

3. 三等奖每人每月50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25%。

(二)强化培养学院、文学院国家文科基地班、生命科学学院国家理科基地班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比例为10%20%30%

四、评比依据

学院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以上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主要评比依据。

五、评比时间及程序

(一)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

(二)新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开始进行评定,并按照第二学期的评定结果补发第一学期的奖学金。

(三)评奖黄金城集团vip贵宾会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各奖级人数以年级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类测算确定。

(四)获奖名单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核,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并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生黄金城集团vip贵宾会处(部)审定。

六、奖学金的发放

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于春学期和秋学期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5个月。

七、本办法由学生黄金城集团vip贵宾会处(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宁师学2015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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